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巨災防范工程地震災害防御信息系統(tǒng)建設-數(shù)據(jù)集成軟件開發(fā)及可視化展示(YZLNN2024-G3-255-ZYZC)更正公告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YZLNN2024-G3-255-ZYZC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巨災防范工程地震災害防御信息系統(tǒng)建設-數(shù)據(jù)集成軟件開發(fā)及可視化展示
首次公告日期: 2024年5月31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項:?采購公告 ?采購文件 □采購結果
更正內(nèi)容:
序號 |
更正項 |
更正前內(nèi)容 |
更正后內(nèi)容 |
1 |
第一章 招標公告“項目概況” |
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|
于2024年8月12日9時 30分(北京時間)前遞交投標文件。 |
2 |
第一章 招標公告“四、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、開標時間和地點” |
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|
2024年8月12日 9時30分(北京時間) 地點: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(南寧市良慶區(qū)云英路15號3號樓云之龍咨詢集團大廈4樓(詳見4樓進門左邊LED屏)) 投標文件接收時間:2024年8月12日 8時30分00秒至9時30分00秒 |
3 |
第一章 招標公告“最高限價” |
150萬元 |
131.68萬元 |
4 |
第一章 招標公告“合同履行期限” |
2024年10月31日前 |
2024年12月1日前 |
5 |
第二章 采購需求商務要求“服務時間要求” |
(1)投標人在簽訂合同5個工作日內(nèi)形成軟件實施方案(或工作說明書)提交采購人評審。 (2)投標人在簽訂合同10個工作日內(nèi)形成軟件需求規(guī)格說明書提交采購人評審。 (3)投標人在簽訂合同15個工作日內(nèi)形成軟件設計文檔和各系統(tǒng)性能指標提交采購人評審。 (4)2024年9月1日前,中標人完成軟件主體功能開發(fā)、系統(tǒng)集成和內(nèi)部測試等,滿足項目試運行要求,中標人提交初驗測試申請,采購人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組織第三方進行初驗前測試。 (5)2024年9月10日前,中標人完成軟件整改,滿足項目初驗要求,中標人提交初驗申請,采購人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(nèi)組織項目合同初驗。 (6)2024年10月1日前,中標人完成軟件整改,并提交終驗測試申請,采購人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(nèi)組織第三方進行終驗前測試和國家信息網(wǎng)絡等保2.0的二級等保測評。 (7)2024年10月20日前,中標人完成軟件整改,并通過第三方軟件測評和國家信息網(wǎng)絡等保2.0的二級等保測評后,滿足終驗要求,中標人提交終驗申請,采購人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(nèi)組織項目合同終驗。 (8)2024年10月31日前,完成項目合同終驗。 |
(1)中標人在簽訂合同10個工作日內(nèi)形成實施方案、軟件需求規(guī)格說明書、軟件深化設計文檔和各系統(tǒng)性能指標提交采購人評審。 (2)2024年10月20日前,中標人完成軟件主體功能開發(fā)、系統(tǒng)集成和內(nèi)部測試等,滿足項目試運行要求,中標人提交初驗測試申請,采購人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組織第三方進行初驗前測試。 (3)2024年11月1日前,中標人完成軟件整改,滿足項目初驗要求,中標人提交初驗申請,采購人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(nèi)組織項目合同初驗。 (4)2024年11月10日前,中標人完成軟件整改,并提交終驗測試申請,采購人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(nèi)組織第三方進行終驗前測試和國家信息網(wǎng)絡等保2.0的二級等保測評。 (5)2024年11月20日前,中標人完成軟件整改,并通過第三方軟件測評和國家信息網(wǎng)絡等保2.0的二級等保測評后,滿足終驗要求,中標人提交終驗申請,采購人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(nèi)組織項目合同終驗。 (6)2024年12月1日前,完成項目合同終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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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第二章 采購需求商務要求“違約責任” |
(1)以下情形的,采購人都可要求投標人支付違約金,違約金累計不超過違約貨款額10%。 1.簽訂合同15個工作日內(nèi),完成軟件設計文檔、各系統(tǒng)性能指標提交采購人評審。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2.2024年9月1日前,投標人完成軟件主體功能開發(fā)、系統(tǒng)集成和內(nèi)部測試,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3.2024年10月20日前,投標人配合第三方公司完成第三方軟件測評和國家信息網(wǎng)絡等保2.0的二級等保測評,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4.投標人未按本合同和投標文件中規(guī)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后服務的,投標人應按本合同合計金額 5%向支付違約金。 5.其它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5%收取違約金。 (2)除發(fā)生不可抗力事實外,投標人交付成果與合同標準不相符合的,采購人有權拒絕驗收。 (3)投標人提供的服務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(fā)的任何糾紛或者訴訟,均由投標人負責交涉并承擔全部責任。 (4)投標人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采購人損失的,還應承擔賠償責任。 (5)采購人延期付款的,每天向投標人償付逾期貨款額0.5‰滯納金,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%。 |
(1)以下情形的,采購人都可要求投標人支付違約金,違約金累計不超過違約貨款額10%。 1.簽訂合同10個工作日內(nèi),完成軟件設計文檔、各系統(tǒng)性能指標提交采購人評審。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2.2024年10月20日前,投標人完成軟件主體功能開發(fā)、系統(tǒng)集成和內(nèi)部測試,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3.2024年11月20日前,投標人配合第三方公司完成第三方軟件測評和國家信息網(wǎng)絡等保2.0的二級等保測評,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4.投標人未按本合同和投標文件中規(guī)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后服務的,投標人應按本合同合計金額 5%向支付違約金。 5.其它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5%收取違約金。 (2)除發(fā)生不可抗力事實外,投標人交付成果與合同標準不相符合的,采購人有權拒絕驗收。 (3)投標人提供的服務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(fā)的任何糾紛或者訴訟,均由投標人負責交涉并承擔全部責任。 (4)投標人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采購人損失的,還應承擔賠償責任。 (5)采購人延期付款的,每天向投標人償付逾期貨款額0.5‰滯納金,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%。 |
8 |
第五章 擬簽訂的合同文本“第六條 違約責任” |
1.以下情形的,甲方都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,違約金累計不超過違約貨款額10%。 (1)簽訂合同15個工作日內(nèi),完成軟件設計文檔、各系統(tǒng)性能指標提交甲方評審。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(2)2024年9月1日前,乙方完成軟件主體功能開發(fā)、系統(tǒng)集成和內(nèi)部測試,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(3)2024年10月20日前,乙方配合第三方公司完成第三方軟件測評和國家信息網(wǎng)絡等保2.0的二級等保測評,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|
1.以下情形的,甲方都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,違約金累計不超過違約貨款額10%。 (1)簽訂合同10個工作日內(nèi),完成軟件設計文檔、各系統(tǒng)性能指標提交甲方評審。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(2)2024年10月20日前,乙方完成軟件主體功能開發(fā)、系統(tǒng)集成和內(nèi)部測試,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(3)2024年11月20日前,乙方配合第三方公司完成第三方軟件測評和國家信息網(wǎng)絡等保2.0的二級等保測評,每推遲一天按合同金額的3‰支付違約金。 |
更正日期:2024年7月26日
三、其他補充事宜
更正原因:應采購人要求更改
四、對本次公告內(nèi)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
1.采購人信息
名稱: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地震局
地址:廣西南寧市青秀區(qū)古城路33號
聯(lián)系方式: 黃璨,0771-2868321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稱: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
地 址:南寧市良慶區(qū)云英路15號3號樓云之龍咨詢集團大廈6樓/530201
聯(lián)系方式:劉健、謝思婷;0771-2611898、2618118、2618199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:劉健、謝思婷
電 話:0771-2611898、2618118、2618199